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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到了,重庆幼儿师专纪检监察室提醒各位教职工
要做到“清醒”与“明白”过节,望转发、传阅提醒短信。
1.暮春清明,廉洁随行;
2.文明祭扫,常树新风;
3.公款吃喝,纪律不容;
4.踏青自费,少有烦扰;
5.社会监督,如影随形;
6.守住底线,一身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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