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精神,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学校党委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深化我校学生会组织机制体制创新,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年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拟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
(一)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定位和职能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较为明确的陈述了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学生会是我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在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进一步修订《学生会章程》,结合《学生会章程》再次修订《学生会工作条例》,确保多项制度并行,确保制度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明确“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学生代表由学校全体学生按其章程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为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为行使职权”,“学生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各自章程,自主开展工作”。
(二)加强自身建设,形成规范机制
针对现行学生会组织的管理,向成熟的、运行状况良好的兄弟院校学校借鉴经验,重点从我校学生会干部的考核与培养发展着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会工作条例》,并向各个系部、团学组织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深入学生会组织当中,了解实际运行状况,科学合理调整各部工作内容和权限职责,重点加强学生会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思想引导和业务能力提升,将学生会干部的综合能力提高作为学生会组织定位和职能的有效支撑。
二、合理优化各级学生会组织管理体系
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拟建立“学校、系部、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校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设计和设置。
统筹校级团学组织,分别设校团委和校学生联合会。校团委根据需求设置岗位,参考《重庆幼儿师专共青团改革方案》。校学生会下设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志愿者协会。学生联合会设主席1名,统筹学生会工作、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校志愿者协会工作。设副主席3名,其中,第一副主席为常务副主席兼任学生会主席,配合学生联合会主席完成日常工作,具体主持学生会工作;第二副主席兼任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具体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第三副主席兼任校志愿者协会主席,负责校志愿者协会工作。
(二)完善各级学生会述职制度和考核机制
我校拟初步建立校级 学生会、系部学生会及班级主要负责人述职和报告制度。系部学生会每学期期末应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系部所属班级主要班干部意见工作交流会,并形成书面材料,向系部团组织和校学生会汇报,由系部团组织和校学生会整理后分别向系部党组织和校团委提交。系部学生会每学期须向系部团总支和校学生会作工作汇报,并将整理好的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于系部团总支和校学生会;校级学生会主要负责人须向学生联合会和校团委做述职报告,汇报各级学生会组织学期工作情况和对后期工作推进的意见和建议,邀请校领导出席,校团委审核整理后以书面的形式向党委汇报;
完善各级学生会考核制度,充分体现校级学生会对系部学生会指导、监督责任和系部学生会对班委会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各级学生会考核每学年实施一次,校学生会的考核由学生联合会与学生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共同实施;系部学生会在校学生会和系部团总支的指导监督下实施。考核结果应用于各级各类先进评比和学生干部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三)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联系
进一步修订《学生会工作条例》,明确学生会各部门和各岗位工作职责。以促进工作为导向,根据实际拓展各级学生会交流渠道,以传统和新媒体的形式创建工作联系。新媒体渠道务必确保管理到位,并向各级团组织报备。
三、建立并稳步推进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我校两个校区办学,团学组织跨校区设置的模式,科学设置学生会组织下辖部门和各部门职责。各级团组织应综合考察所属学生会的工作职能和服务群体规模,指导同级学生会科学合理的设置学生会干部岗位数,科学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各级学生会干部。
(一)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按照文件要求,大会代表经班级、系部、校级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我校应在上级文件的指导下制定我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按要求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并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形成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即学生会。学生委员会可根据实际,设立学生委员会常代会。学生委员会按照《学生会章程》和《学生会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常代会应建立相关制度,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督《学生会章程》和《学生会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代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各系部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二)加强相关意见收集和配套制度的实施
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时务必多次听取各级学生组织和基层学生代表意见,务必确保各项辅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四、规范学生会改革过程中相关工作
(一)规范制度的建设和实施
按照上级指导文件要求,学校成立学生联合会,在学生联合会的指导下开展学生会工作。学生会应和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学生会志愿者协会工作保持紧密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服务学生管理和学生成长成才。学生会相关制度的修订应与《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学生志愿者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修订,确保工作步调的一致性。
(二)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和考核
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工作的投入,结合我校学生会换届、五四评优及专项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方式,全面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战斗力、服务意识和政治意识。进一步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制度》、《学生干部退出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保证选拔干部“公平、公正、公开”贯彻整个选拔过程,力争做到学生干部与职务相适应; 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应按我校《学生干部退出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三)加强对学生会干部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完善校级和系部各层次学生干部的培养体系,现阶段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为依托,以讲座、座谈会、岗位锻炼、业务培训等形式,综合提高学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思想认识。通过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建设新型技术下学生干部的技能培养模式,注重学生业务能力、日常办公等基础能力的提升,加大理论修养和政治意识的培养。
以上改革方案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的指导下稳步并深入推进学生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