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加强优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网络课程资源建设,提升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资源质量和供给能力,促进优质课程资源的应用与共享。重庆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在全市开展了优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的遴选。
《老年照护技术》已经通过重庆市优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网络课程的遴选,获批立项。现需要完成《老年照护技术》课程视频资源的拍摄与制作。
现就该项目市场价格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一、微课制作要求:
视频是重要的教学资源,可用于讲解知识点、示范技能操作、介绍实验/实训/实习环境、分析案例、演示动画等,制作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视频内容
1.屏幕图像的构图合理,画面主体突出。人像及肢体动作以及配合讲授选用的板书、画板、教具实物、模型和实验设备等均不能超出镜头所及范围。
2.演播室使用的背景采用彩色喷绘或电脑虚拟、实景等背景。背景的颜色、图案不易过多,应保持静态,画面应简洁、明快,有利于营造课堂气氛。
3.摄像镜头应保持与主讲教师目光平视的角度。主讲教师不应较长时间仰视或俯视。
4.使用资料、图片、外景实拍、实验和表演等形象化教学手段,应符合教学内容要求,与讲授内容联系紧密,手段选用恰当。
5.选用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应注明素材来源。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中涉及人物访谈内容时,除应加注人物介绍外,还应采用滚动式同声字幕。
6.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画面应清楚,对于历史资料、图片应进行再加工。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应注明素材来源及原始信息如字画的作品、生卒年月,影视片断的作品名称、创作年代等信息。
7.动画的设计与使用,要与课程内容相贴切,能够发挥良好的教学效果。
8.动画的实现须流畅、合理、图像清晰,具有较强的可视性。
9.所有课程以视频为主要学习资源,所有内容需要覆盖教学要求的全部知识点。每个知识模块的授课注意运用适当的教学策略,例如案例引入,课后提出思考问题等。
10.每个视频资源必须要有字幕。
11.原则上不允许全程屏幕录制,需要录制电脑操作的除外。
12.每个视频必须包含完整的片头片尾。片头不超过20秒,应包括:课程名称、讲次、本讲主题名称、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片尾应至少包含学校名字与logo,其它信息可酌情添加,如版权单位、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二)视频时长
每个课程包含10个微课,每个微课时长8-10分钟,每个课程总时长不超过100分钟。每个课程额外需要做1个3分钟以内的课程介绍。
包含讲稿打磨修改、微课拍摄服务、微课平面设计包装、课程介绍制作、和微课后期制作服务等。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6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育才路1号康养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3.联系人电话:熊蕊,(023)85762193;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四、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报价函;
2.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供应商需提供明细报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