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思想教育 >> 正文

思想政治教育规划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9-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加强全员育人环境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把思想政治教育同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为依托,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1、组织领导测评

从工作思路、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三方面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领导工作进行测评,优化组织领导职能。

2、队伍建设测评

从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队伍、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三方面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进行测评,提升思政教育队伍的业务水平。

3、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

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形势与政策教育两个方面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测评,使思想政治理论、形势与政策课程起到应有的教育作用。

4、课堂外思想政治教育的测评

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实践育人、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资助育人、就业创业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八方面对课堂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测评,使课堂外实践活动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补充。

5、条件保障测评

从学生教育活动设施建设、经费投入、科学研究三方面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条件保障进行测评,加大设施建设和经费的投入力度,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科研能力。

6、育人环境测评

从校园安全稳定、家庭与社会参与两个方面对我校育人环境进行测评,打造校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优良育人环境。

(三)课堂外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途径

1、一次网络交流。各班政治辅导员、科任老师每期至少一次与学生在网上交流。

2、一次师生面对面。各班每期将组织一次以上学生与领导、政治辅导员、科任老师座谈交流会,内容涉及教学、学校管理、学术研究、社会实践、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实习等各个方面学生关心的问题。

3、一场学术报告。学校副高以上职称每学年为学生开一次学术报告;其余职称的老师每学年在所教班级做一个专题讲座。

4、参与一次主题班会。各班政治辅导员、科任老师每学年至少参与一次所在班级的主题班会活动。

5、一名重点关注学生。政治辅导员、科任老师每期对一名及以上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全面了解该生的学习、思想、生活、纪律等,关心学生成才,辅导学生就业。

6、政治辅导员、科任老师每学期参与一次学生活动。

7、行政人员、教辅人员采取自愿与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到一个班做好学生的学习、生活指导工作。要求每期参加学生座谈会不少于一次,每期在所在班级至少作一次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主题报告。

8、辅导员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掌控学生的思想,彻底转变重管理、轻教育的倾向,确保本班班风正、学风浓,学生流失率在控制范围内。

二、加强学工队伍建设,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学工队伍。

(一)辅导员结构设置

1、专兼结合,专职为主。大约按三分之二的专职,三分之一的兼职比例配备专职辅导员,辅导员与学生按1:200配备,以在校高职高专学生为计量依据。

2、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必须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考核合格,方可评聘职称。

(二)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与研究

1、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需要,每学期至少组织学工人员开展三次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学工队伍的理论素养。

2、学工人员根据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结合自身专业,每学年发表一篇相关论文。

3、鼓励专职辅导员参加学历提升和心理咨询资格师证的培训学习,取得相应学历、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按学校专职教师的相关规定予以报销相关费用。

4、积极选派辅导员参加校外举办的各类培训,以提升其思想、业务素质。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评价体系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制度建设,完善辅导员管理条例和考核制度。

(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管理条例》制定考核细则,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实事求是、公开、公正、民主监督、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

四、加强学生事务体系建设、学工机构和平台建设,增强服务职能

(一)构建学生事务体系

1、以人格教育为核心,开展大学生人生观教育、品行教育、审美教育、劳动教育、自我认识与发展教育,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

2、行政管理规范化,围绕招生管理、注册管理、学生自主、勤工俭学、学分规划、社团管理、纪律处分、校友信息管理构建行政管理体系,依法依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3、注重大学生成长辅导,以新生辅导、学业辅导、心理辅导、生涯辅导、升学辅导为核心,发挥成长辅导在学生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4、完善大学生生活服务工作,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服务意识,提升宿舍服务、健康服务、安全服务、体育服务工作水平,为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提供应有保障。

5、建立素质拓展机制,将课外实践、通识教育、情商培养、领导力培养、交往能力培养有机结合,突显素质拓展的重要性,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

6、开展时政教育和学生党建工作,秉持思想性与业务性相结合的原则,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行为,以应对我国社会发展以及高等教育转型的需要。

(二)学生事务管理的保障条件

1、学生事务管理运行保障,建立健全高校学生事物管理机制,将学生事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合理化,以“管”事为重,又要以“理”事为先,多种管理机制相结合,依法依规地开展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2、学生事务管理队伍保障,完善准入机制和强化培养机制,拓宽发展机制,健全评价机制,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结构化的管理队伍。

五、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形成和谐校园氛围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制度

1、根据重庆幼专(2014)57号《关于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规定》的规定,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根据《重庆幼专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我校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灾区学校和社会稳定。

3、根据《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全稳定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各单位负责人及教职工、外聘工作人员,凡涉及工作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予以责任追究。

(二)建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组

1、组织领导,组建由校领导、校党办、学生安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共同构成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安全稳定工作。

2、工作组成员,学校相关教师、安保人员、学工人员、医务人员作为工作组成员,参与校园安全稳定的具体工作。

3、学生组织,以学生会、自管委员会、心理协会、网络文化工作室等学生组织为依托,使大学生参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从而更好地提升工作质量,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学生安全保卫处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