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五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市教育考试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职成发〔2019〕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五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148号)精神,为确保2019年五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五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升学考试。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的相关要求,2019年五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招生,报考资格为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认真审核考生数据。为了确保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的考生数据真实准确,市教育考试院将统计2019年6月1日-10日期间各区县填报“公费幼师”志愿的考生数据,并及时反馈给各区县。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审核学籍和户籍等报考资格,并于2019年6月17日前,将审核合格的本区县填报“公费幼师”志愿的考生数据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送到邮箱2744262@qq.com。
三、明确志愿填报及录取顺序。按照渝教办函〔2019〕14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五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设6个平行志愿和调配志愿(是否服从志愿调配),以定向就业区县为单位。录取按照6个平行志愿进行,如6个平行志愿均未被录取,则进入调配志愿录取。调配志愿根据报考考生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的区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联系人及电话:苏金麟,13452119578;谢霁月,62882296; 王晋,6039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