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系统采购
| 350000
| 350000
| 0.7
| 1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2月26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http://www.cqpec.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2月26日)起十个日历日。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磋商当天现场报名,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3.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3.1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磋商文件购买费。
3.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3若微型企业所提供的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的,其报名和响应无效。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1号)仁爱楼一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1月07日北京时间9:00
(七)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7日北京时间9:3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01月07日北京时间9:30
(九)磋商地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1号)仁爱楼一楼。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3-85797513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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