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将沙河校区校门口自动取款机旁门面对外公开招租,欢迎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及经营管理服务能力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沙河校区校门口自动取款机旁门面(原联通营业点)。
二、项目概况
面积约5平方米,房屋通水电,无卫生间,空房无设备,原租金4000元/年,原出租用途为通信、打字复印、快递等服务,目前租赁期已到期。
三、经营范围
本用房不得用于经营煎炸炒等及其它冒烟的餐饮、娱乐项目,且不得用于开展易燃易爆或存在危险性的业务。具体经营项目承租人须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若经营非许可项目,学校立即终止并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
四、租金及招租方式
本项目一年一租,租金最低5000元/年。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自行密封的报价函,报价最高者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与其它最高报价人价格相等时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投标条件
投标人可以是具有独自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
六、踏勘时间
有意向的潜在竞标人请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工作时间联系资产管理科刘老师到现场踏勘。
七、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上午9:00—9:30。
(二)报名地点:计划财务处资产科(德馨楼409)。
(三)报名要求:投标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投标人若为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一份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投标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投标人是投标代理人,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招标方存档)。
2.投标人是自然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时,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条件审查。资格条件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登记。
4.投标人须按招标方提供的报价函格式填写并密封后提交,报价不得低于5000元/年,否则投标无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13983505993
附件:投标报价函
报 价 函
(出租人名称) :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项目名称)的招租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招租项目的报价。
1.愿意按照招租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最终报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90天。
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招租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4.我方若取得承租权,将按照招租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报价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报价人: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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