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重庆幼儿师专小湾校区5#楼食堂BOT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 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重庆幼儿师专小湾校区5#楼食堂BOT项目 |
无 |
20 |
1 |
餐饮业 |
二、资金来源
投标人自筹资金,投标人总投入不得低于10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重庆市后勤协会颁发的重庆教育后勤协会企业会员证且在有效的年审时效之内。社会餐饮企业可根据《重庆市后勤协会食堂管理办法》提出申请,经审核入会。(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在现单项合同期内经营高校学生食堂或社会餐饮餐厅,面积须在1000平米及以上或服务对象在3000人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任何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经营合同书复印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4、只接受法人报名,自然人不得参加报名和投标;不接受企业挂靠等违法行为,不接受转让、转包等违规行为。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cqpec.com)官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可在此官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4月24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9日17: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2.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
2.1.1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投标人到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2栋20-2(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2.1.2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采购执行编号)、《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45163054@qq.com。
户 名: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江北支行
账 号:1104014210007211
(五)投标地点: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2栋20-2)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2年5月17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上缴纳方式均应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支付。为避免因复核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真实性而影响投标时间,建议采取转账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江北支行
账 号:1104014210007211
(三)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款手续,资金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款手续,资金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cqpec.com)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欢迎列入采购人采购与招投标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单位参加投标。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何老师 18696888173
蒋老师 023-85797513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一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敬老师
电 话:15998979501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