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晟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幼儿师专小湾校区校史馆建设(第一阶段)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幼儿师专小湾校区校史馆建设(第一阶段) |
415000.00 |
3000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及学校自筹,预算金额为41.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pec.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 7 月 31 日至2023年 8 月 7 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在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报名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986785271@qq.com(邮箱)。
4.供应商在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递交了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磋商地点:重庆晟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1 日北京时间 14 : 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 8 月 11 日北京时间 14 : 30。
五、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从其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户 名:重庆晟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太白路支行
账 号:50050130420000000268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幼儿师专小湾校区校史馆建设(第一阶段)磋商保证金”。
4、 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递交保证金的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方便财务核实。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晟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晟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pec.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被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列入采购及不良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否则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冉老师
电 话:023-85797513 15826015833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一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晟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996576367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长江之星B3栋6-11